昨天新聞報導
一輛休旅車在完全沒有違規的情況下被撞
車輛維修需60萬
但對方以折舊的緣故,只願賠償40萬
等於休旅車車主,無緣無故被撞,自己還得貼20萬才能把車輛維修好
這會不會太扯??
請問
這種情況,硬要扯到折舊
那我是否能要求對方,以相同年份,相同廠牌的零件,將我的車輛回復原狀
否則就賠足60萬
不然這說得過去嗎? 無緣無故被撞,自己還要賠掉一大筆錢!
tecowang8 wrote:
昨天新聞報導一輛休旅...(恕刪)
打官司的樂趣並不是在於輸贏 而是在於讓你跑法院跑到腳軟! 有錢的就請律師代表出面處理!
沒有錢的就 每開一次庭就去一次法院! 不要以為告訴後就馬上開庭!公司一件案子過了2年後才開始審理

既然有 折舊率 那怎麼在房屋上都看不到所謂的折舊率 房價依然是坪數計算

ip147000 wrote:
(2) 修車是以新品換舊品 只要對方在法院主張這點
法官大都會採納 換算折舊...(恕刪)
上法院也是要算折舊
因為台灣的法律有寫明, 給付金額要折舊, 或是求請求恢復原狀
jackual0612 wrote:
負責修好一台 10年法拉利沒有比較省! 因為 10年的法拉利零件非常稀有 修完可能比全新的還要貴 而且這種車如果要大修搞不好還要運回歐洲才能修
修有很多方式啦!
如果鈑金或骨架, 一定都是台灣的路邊修配廠做的, 不可能回歐洲
請求恢復原狀, 這點有點值得揮的空間
只要烤漆顏色一樣, 能不能說它恢復原狀?
先前上班, 車子停在合法停車格裏, 結果被大車正面側撞, 整台車骨架都歪了,
也上了法院, 老佛的車最後只賠了五萬!
我有過失嗎?沒有
PercyTu wrote:
不能說直接把車丟給對方要對方處理到好嘛?
只能算折舊陪修理費的話感覺挺不合裡的...(恕刪)
撞傷骨架的, 怎麼修也修不好, 除非換一個車體
丟給對方修, 當然是去民間車廠拉直或切焊, 整台弄的新新的,
可是這種車, 你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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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年齡越大的 越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