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警察在遵守法律的情況下要強勢執法,比如執行攔檢任務,駕駛人不聽指揮停車受檢,
加速逃離,甚至衝撞警車,小弟認為警察應該對空鳴槍一次,
再不停車就持槍朝嫌疑犯輪胎射去,如果因此造成嫌疑犯死傷,
警察不用負任何的刑法和民法的懲處,但是警察敢這樣做嗎?
如果你是衝撞警車加速逃離因而被警察打死民眾的家屬,
試問?你會放過執行的警察嗎?
事實上我問好幾個高中同學的警察,他們都異口同聲的回答:我又不是腦袋壞掉,
要是上頭的長官不挺你(事實上長官私底下都說放他走,不要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
報告寫不完,要是人死了,那這輩子就黑了(升級無望加發配邊疆),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幹這種的傻事嗎?
真的用槍時間要分清楚!
如果不是重要嫌犯~警察一般臨檢也可以開槍!
可是要槍法夠準,別像有一年,警察開槍打死一個無照駕駛的年輕人
老母出來罵!
可以慢慢追捕!
撞傷攔下也沒關係~
開了槍,她死了兒子
恭喜~就是賠錢還有記過
理由可能也是用槍不當吧!
一般人逃避臨檢
不外乎有毒品,槍枝
通緝犯
還有一種就是剛考到駕照,還不是很懂交通規則不小心違規了,不想花錢或是無照駕駛的人
都有可能有逃避心態!
至於開槍
有可能是警界菜鳥居多
或是老經驗的!
可是槍法準不準,這要看被射殺的人是不是有摸小腿
還是躺在地上!
要是帶塞,流彈打到路人,追捕的也不是很必要開槍的人!
那更是恭喜這位神勇的警察!
恭喜你~一定上報,一定記過,調職,(撤職),還有掏腰包賠錢~
最後~身分最重要!
因為上級不是都要報告!
看是有功還是調個派出所還是記過!
也是要憑經驗判斷喔!
不是有子彈就可以扣板機喔??
USA
劫車歹徒,只是《掏槍動作》的下場
銀行搶匪歹徒對警察開一槍的下場
對空鳴槍是個不合時宜害死人的舊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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