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只是一個名詞...
為了嘴泡聯盟和聯合國人權干預
所以請把死刑改成終身監禁不得特赦與假釋
然後把這些人都關一起...
可惜因為經濟不景氣,伙食預算大幅縮減
政府長期向廢死聯盟要求伙食善款之助,廢死聯盟若是不肯,便是間接餓死犯人
反正沒有死刑,背一條人命和多一條差別而已,想吃牢飯靠自己本事了
即使無法判死,但也要你們有能力求生吃這口飯
罪犯可以“自然”消失,不用經過政府之手...(殺人犯殺人乃正常現象,不然怎會稱之殺人犯)
(無法隔離人人住套房,是秉持公平原則與一般犯罪者多人一室相同)
政府又可以沽名釣譽,我們是沒有死刑的國家(頂多是監獄伙食不夠好的國家)
這樣,一般人再也不敢隨便吃牢飯.....
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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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異想天開之不負責閒聊
鞭文者...樓主忽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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