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還有譜,因為殺人的會有報應,他就算沒被半死刑,也可能關一輩子,現在這社會已經出現了,一種殺人的方式,以心靈迫害,以致人於死的方式,這點裡面並無直接的行為,要證據也很難,所以結論就是殺人無須負責,以陳俊生的例子吧,他女友為他而死,但是這個例子不是故意犯意,也不是他要她死,但是女方是受到精神壓力自殺而死,我想說的是,有人故意犯意,要造成人致死,就像戲劇裡面甄嬛的巧技一樣,出一張嘴就害死人,這點已經慢慢再發酵,我只能說很可怕。
說實話兩三年前就發過用力鞭廢死的文寫一堆還是被站務刪所以長話短說部分法律人都很天真的認為監獄的教化會改變殺人犯死刑無法嚇阻犯罪一個江國慶冤獄就可以讓廢死人權團體緊咬不放哀北叫母的 好像全台的死刑犯都是冤獄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