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退伍吃人家頭路,表定九點上班,實際七點半出門,因為客戶不見得跟你一樣是九點,有時候八點還沒進公司前,要先去客戶那..........這就是上班了
晚上九點十點回家,很正常....
加班費?不是有該死的責任制嗎?台灣這個該死的責任制到底是哪個人開始的??
當然我不是待工廠的,要我坐在那12個小時會瘋掉的.........
快逃阿....我最愛這樣說.....
不過,我現在也是十幾個小時,也沒什麼週休,沒辦法,自己的事業,又住倉庫邊....
不過我心甘情願,因為賺的都自己的...

KKscott wrote:
台灣這個該死的責任制到底是哪個人開始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