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當警察怕被人偷拍、被人打、被人告、開槍打到犯人會有賠不完的錢,
如果媒體再下個標題殺人法的話,民代再關切一下開個記者會,再怎麼白的都能變黑的,黑的也能變成白的,
再怎麼賭爛被警察開單,少數歪哥的警察..
但整體面來講,警察在一個國家來講是人民付與維和與執法的權利,也是唯一一道合法防線,
當這道防線不再被人所尊重,不再被超線的人看在眼裡,
如果認為被犯法可以叫媒體叫民代就能沒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社會公平還剩什麼?
我老爸有權有勢我做錯事可以叫民代開記者會,可以叫民代施壓,我做錯事就能被淡化..
我酒駕逃逸被警察追,因為我認識某某,我可以叫媒體反過來用標題殺人法修理你警察..
所以,我打人你耐我何?我酒駕你耐我何?我撞死人你耐我何?我當眾幹橋你你耐我何?
再民粹下去不是一起爛,而是爛到守規矩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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