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12點40分差點害一對母子被三重客運265公車撞到
我開到斑馬線(重慶路 與 重慶路308巷路口)停下
禮讓該婦人與小孩先過
我後面265(綠)公車 (車號 380-FA)
居然不停車, 反而從我右邊加速超車
如果這點開車基本常識都做不到
希望三重客運請把公車前擋玻璃的 友善駕駛拿掉
有時想想當下想禮讓行人
卻可能因為外線車道的車不禮讓
或我遇到的狀況
反而出現車禍甚至傷亡
Kaku_Kuo wrote:
今日下午12點40分差點害一對母子被三重客運265公車撞到
我開到斑馬線(重慶路 與 重慶路308巷路口)停下
禮讓該婦人與小孩先過
我後面265(綠)公車 (車號 380-FA)
居然不停車, 反而從我右邊加速超車...(恕刪)
依樓主紅字部份的描述,只有2種可能:
第1種可能:
那對母子已經是紅燈還在斑馬線上行走
第2種可能:
公車司機闖紅燈
請問是哪一種呢?
我只知道,無論任何人,都不可以給他至高無上的權力,否則結果就是濫權
禮讓行人也不能無限上綱,要有適當的限制
如果行人闖紅燈也要禮讓,那以後汽機車都不必動了
PS: 我是汽、機車駕駛及行人三棲,但我很看不慣部份行人明知綠燈只剩幾秒根本不夠穿越馬路還硬要過馬路,造成駕駛人不便甚至被罰。我如果看秒數不夠過馬路,就會放棄這一次綠燈,等下一次綠燈再過馬路。
max88866 wrote:
我只知道,無論任何人,都不可以給他至高無上的權力,否則結果就是濫權
禮讓行人也不能無限上綱,要有適當的限制
如果行人闖紅燈也要禮讓,那以後汽機車都不必動了
PS: 本人是汽、機車駕駛及行人三棲,但我很看不慣部份行人明知綠燈只剩幾秒根本不夠穿越馬路還硬要過馬路,造成駕駛人不便甚至被罰。本人如果看秒數不夠過馬路,就會放棄這一次綠燈,等下一次綠燈再過馬路。...(恕刪)
沒錯, 您這段話
我非常認同
不管騎車或開車
有時禮讓行人
最怕就是遇到那種慢慢走的
甚至還拿手機出來在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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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剛剛po的例子
那個路口只有閃燈
紅綠燈沒啟用
所以並沒有闖紅燈的問題(遇到闖紅燈的行人, 我也不會禮讓了)
板橋有不少路口, 車流量不少
路口設有紅綠燈
只是不知道為何都不啟用號誌
Kaku_Kuo wrote:
今日下午12點40分...(恕刪)
三重客運...
不意外阿
我唯一一次看到公車司機邊開車邊吃便當就是他們的640號公車
那時候從五股要搭回三重
不過已經3.4年了
現在不搭公車
在路上看到這間的車也會刻意閃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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