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廢除死刑聯盟 看到的判決一審10年徒刑二審6年更一審無罪!反正法官怕江案冤獄重演 所以性侵通通都判無罪比較省事是吧受害者又是智能輕度障礙 表達能力不佳的女童法律人表示:寧可錯放100性侵犯.也不可重判一名性侵犯
noelle wrote:在反對廢除死刑聯盟 ...(恕刪) 因為他們負擔不起總有些無腦的人士喜歡放任死刑犯在牢裡關的天昏地暗何不用另一個方式想??你對一個死刑犯處刑了這樣牢房又多出一間可以關一些罪犯啦死刑犯的器官也可以提供出來 救救一些人合不這樣做呢? 難怪台灣在退步一堆人權團體~~根本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