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99年高雄刑大破獲的詐騙集團,當時受害者一千多人(包含他自己),最近結案,
被告也就是詐騙集團首腦請了3個律師為他自己辯護,
結果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結案,
全案可上訴
我聽到這樣的結果只能說台灣法律太黑暗了
詐騙集團拿騙到的錢打官司還可以打贏
法官的頭殼是撞倒石頭了嗎?
回歸正題
我朋友該上訴嗎?
要準備什麼呢?
感恩
winxp2600 wrote:
最近朋友遇到一個問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