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讓同學來家中住,遺失一條三錢重的黃金項鍊,經過一番波折,那位同學承認是她X走的.問她項鍊的下落,她說丟了.三錢重的黃金項鍊她居然丟了.我查過黃金價格,目前每錢的價格是2740元(買進).說是拿去變賣或是當舖當了我還相信.丟了,以為每個人都是三歲小孩嗎?.那條項鍊是同學的家中長輩去世,用手尾錢去打的,具有紀念價值!所以希望能夠找到,不過希望應該很渺茫!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是否可以查詢當舖或銀樓有相關的交易?(我沒拿黃金去銀樓或當舖的經驗),謝謝!
題外話:那位同學還怪說,為什麼要讓其他人知道,是要讓他走上絕路嗎?她說她現在都不敢來學校上課,為什麼要這樣害她?她說她現在很想死!!生平第一次見過這麼厚顏無恥的人,已經夠仁慈,沒有報警處理,還這樣反過來咬人一口,怪罪在別人身上!
geminiprince wrote:
既然如此 , 何必當...(恕刪)
大學生,當然已成年!請問,如果要去銀樓或當舖變賣金飾會被要求提供出處證明單據是真的嗎?那在逼她吐露實情好了
小豪 wrote:
"我的朋友,讓同學來...(恕刪)
痾,雙方都是女生啦,都是同班同學@@,佩服大大的想像力真豐富!
目前是傾向叫她拿錢出來賠償,三錢的黃金價格依照公告價格應該是8220元,這單單是黃金的金額,還要再加上打項鍊的工錢1000元.畢竟親人的紀念品..無價
可以去看看我發表的另一篇文章,我那位手很X的同學,不只有這一條罪行,幾乎跟她比較常往來的同學都有被她X的經驗,本來想說沒有確切證據不跟她計較,只是項鍊被她X走,已經不能在容忍下去了.才揭露她的惡行惡狀!
今天那位手很X的同學,打電話給那位苦主,質疑為什麼要讓班上其他人知道,她已經不敢來學校了,而且賠償的價錢太高她無法負擔,是不是要讓她走上絕路,逼她去死,聽到這句話,我笑了,好像以為,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阿!
她也不會因你們的仁慈而有所慚愧... , 下次如有別的受害者也是這位女同學所為..
那不就有幫倒忙 , 小偷跟吸毒沒兩樣 , 不偷她就會覺得不痛快 , 但是加諸在別人身上的痛苦就不好囉..
最好給她一個一輩子無法抹滅的紀錄.. 前科犯
威脅你說逼她走上絕路 , 只不過是要你們放棄手段罷了..
拿東西到銀樓典當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借錢一種是直接賣斷
借錢的話會讓你簽(切結書).並且在上面寫借你的本金以及利息.例如今日本金1萬利息兩分.就是一萬的本金每個月200的利息.按照每個月準時繳納利息.如到應繳款期日而未繳款則該物品所有權規銀樓---(所以你可能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賣斷的話銀樓會讓你簽(讓渡書).直接跟你買斷.買去之後的用途可以隨便他處置.看是要整理過後當新品賣.或是直接溶掉賣給大盤...等等(遇到賣斷你只有1天的時間.他們就會立即處理物品)
一般正當有政府發牌的銀樓按照規定每天都要登記收購的物品以及當事人身分證的影本.每天都要送到當地的警察局.他們會建檔全省連線
小豪 wrote:
"我的朋友,讓同學來家中住"...(恕刪)
還真能挑跟重點不一的想法...
況且應該不是丟了
她也知道在項鍊現在在哪
1.當舖或變賣 她去贖回 還要找對方出來以及再拿錢還給對方
2.或是她送人了 不好意思拿
3.錢花掉了
4.另一種情況就是 她收起來 但是怕拿了要面對你的苛責(更表示確定她拿的)
所以她選擇逃避的方式
所以找隨便找個最輕鬆的理由
丟了忘了
她的人生都是在於逃避推託和責怪她人
因此建議你給她一條路走
期限內把金飾還來 不然報警!!!!!
這樣對她最好 她才會學會對於自己人生負責
搞不好你讓她以後變成更好的人不會繼續偷下去喔
況且也不是沒給她機會去選擇
另外你沒報警 她錢不還你 你也沒辦法喔(法律面 這部分可能需要讀法律的朋友來解釋)
敝人覺得原諒
是對於有歉意的人
有人偷東西可能一時迷失
我們可以給對方機會去悔過和成長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但是若像你所說的沒有悔意
搞不好她也會覺得你把項鍊放在她前面誘惑她 是你的錯
原諒該原諒的人
沒有悔意就不要原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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