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2992913&p=1#39119138
嗚嗚嗚嗚
標題用反諷的竟然被管妹妹誤會成沒血沒淚的人
文筆不好的人真的沒有批評高雄名產的資格吼,對不起



好孩子乖孩子不要學我
以下為不才的罰寫內容:
高雄獼猴不會搶登山客的奶茶

高雄獼猴不會搶登山客的奶茶

高雄獼猴不會搶登山客的奶茶

高雄獼猴不會搶登山客的奶茶

補充
過鹹水 wrote:
來不及了.........(恕刪)
也好
以下是給管理員看的
其實我早就發現
這帳號應該是你的前世吧
http://www.mobile01.com/userinfo.php?id=1322341
轉世
http://www.mobile01.com/userinfo.php?id=2259958
(本來想說井水不犯河水, 懶得戳破 )
請問管妹
停權中的人
不依版規復權
擅自開新帳號
當其他照規定禁言三十天 又不開分身帳號的人是白癡嗎?
至於怎麼處理還是尊重你們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