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immigration.gov.tw/ct_cert.asp?xItem=1088317&ctNode=32594&mp=1二、適用釋例:(五) 在學證明要在返國前3個月內由就讀學校開具,並翻譯成中文,中、外文本都要送到我國駐當地館處驗證。阿英文不是國際語言嗎還翻成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