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人權與安全???

這幾天很熱門的新聞
就是某某某之狼的性侵案
連帶的其他XXX之狼 OOO之狼都跑出來的
然後立委們又很自然的跑出來說要處嚴刑 鞭刑或去勢
立委跟媒體整天都在重複報導
我很難想像如果身為被害者
每天看到這樣的報導跟新聞
心裡的創傷又是如何平復

當立委們講到判嚴刑 鞭刑或去勢
人權團體也跳出來說這樣沒有人權
那究竟我們社會需要的是人權還是安全???
當然每個人看法都不同
去勢就不用說了因為實在是殘忍過頭了
雖然XXX之狼是個毫無人性的罪犯
但是也不需要用到去勢(個人認為判死刑還比較仁慈)
鞭刑跟判重刑還可以考慮
但是有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呢???
雖然我們也要顧及人權
人權團體的成員有沒有想過
當事情發生在你我身旁的時候
還能夠冷靜的說"我們要人權"
看著新聞報導寫著台灣一天平均108人遭性侵
這是何等恐怖的事
算起來一年近四萬人遭性侵
真是替我們女性同胞擔心
誰知道下個遭迫害的是哪位?
我想我們台灣需要的是和平
家庭需要和平
社會需要和平
立法院需要和平
政黨需要和平
國家需要和平
唯有和平相處
才能討論出解決事情的辦法
而不是事情發生了才在亡羊補牢

筆者只是有感而發
感嘆這個社會亂象
並不是針對誰也不是針對某個政黨也不想引起筆戰

2007-03-19 12: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權 安全
個人主張

侵犯他人人權,視同放棄自身人權
[img]http://wot.comli.com/usa/sygnatury/sungym1.png[/img]
不懂尊重他人人權的人 也不需尊重他的人權

犯罪了才來講人權...那誰來關心受害者
A.S wrote:
這幾天很熱門的新聞就...(恕刪)


犯罪者早就沒人權了

還談啥人權

那些團體除非自己身旁有人受害

要不然都不知道被害者的痛
因為性侵被視為一種無法根治的病,

國外有終身監禁,

我猜應該是對犯兩次以上的人吧。
A.S wrote:
這幾天很熱門的新聞就...(恕刪)

每次看到這些禽獸行為就很想殺人..別拉我!!
Nothing
基本上我同意針對無心犯罪的人給予自新的機會
但是對於蓄意犯罪的人我則不認同所謂的人權

一個人如果蓄意犯罪
則必然知道他的所作所為會侵犯到另一個人原本應享的權益或是自由
這樣的人何必再談什麼人權?

要談人權? 可以啊
請犯罪者先彌補他自己所犯下罪行的傷害
那麼我可以接受這樣的人可以主張人權

問題是
誰能告訴我
女孩子的貞節該怎麼來彌補?
一個心靈的創痛該怎麼來衡量?

現在的社會就是不分青紅皂白把人權把在前面
重點卻忽略了
到底是[被害者]的人權需要伸張?
還是[加害人]的人權需要保障?

套句我媽去菜市場聽到的話
[最好是那個變態去強姦XXX的女兒,那麼他才會知道什麼叫做痛]
法律跟不上現實吧
嚴刑 鞭刑或去勢都太費力費錢了
我覺得應該改成讓受害者決定
加害者的生死才對

有個漫畫提到

日本是個很怪的國家

對犯罪者極盡的包容

花在罪犯的監守所,防治費,戒護每年超過400億日幣

但是受害者家屬方面的慰問,心理輔導不到10億...


台灣也沒差多少,光看每年的性犯罪案件跟實際受刑的比例...

先別提鞭不鞭了

抓了關沒幾年,關個幾年乖一點又容易假釋,出來了又再犯的也沒差多少...
M-7 wrote:
個人主張侵犯他人人權...(恕刪)
+1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