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0930355 wrote:那如果播放數位電視或...(恕刪) 不曉得耶EVAAIR2012 wrote:雞排店跟飲料店是需要...(恕刪) 同學我知道醫院是需要安靜的地方但紙條是寫著礙於音樂財產權規定喔那裡不是病房只是門診區我好奇的是為什麼都是公共場合卻有不同的做法像台北某醫學中心門診區就沒有這樣調小聲耶就像怕民眾無聊沒事做不知道有電視一樣的大聲且我不是上來抱怨的好嗎只是好奇想了解一下自己就在醫院工作不會無聊到去找醫院碴
不知道台灣的產權規定如何..在香港, 如店舖有公開播放音樂或電視...音像版權公司會向該店家收取版權費用 (一年費用約5千~8千多台幣)就算你播放免費電視頻道....因為, 頻道內間中會播放音樂, 所以他們說也要收取版權費因此, 很多店家現在都不放電視給客人看了當然, 有些小店, 沒有付費也有繼續播放但版權公司會抽查店舖, 如發現沒付費而公開播放就會提告但是否關閉聲音就可以呢???因為音樂跟歌詞同樣有版權如果影片內有歌曲字幕... 就算沒有聲音也會有問題
為什麼公共場合不能撥放電視的聲音...(恕刪) 聲音有著作權,影像就不是了? 真怪!公共場所不見得每個人都要看電視,或看播放的那一台,但又需要待在那空間,不抬頭看就看不到,但聲音無法選擇聽不到,電視無聲給人選擇接收媒體與否也OK啦!
noon1107 wrote:參考看看...htt...(恕刪) 原來是這樣謝謝回覆請問那聲音所有權人是誰新聞台還是廣告業者這樣其實飲料店和雞排攤根本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嗎隨便被人家抽查到就吃不完兜著走了摸來磨企 wrote:聲音有著作權,影像就...(恕刪) 我也覺得影像沒有版權很奇怪智慧財產權真不簡單我只能說北部那間同行心臟很大囉不要哪天和路邊攤被一起開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