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家人皮包在路上遭竊,報警後是不是應該會拿到三聯單?

小弟家人前二日騎機車在路上買麵~
結帳時包包忘了拿下來~放在機車的腳踏墊上~
離開約不到20秒~回頭皮包就被偷了~
(家人表示有餘光有見到一台機車衝過來~拿走車上的東西)
隨即就馬上報警~
可是到了警局問了一堆問題~
叫我們把信用卡、提款卡掛失~
花了四個小時~只有開了遺失物品的證明單~
這樣的程序不知道有沒有問題~
是不是一定要開立三聯單才表示警察有受理呢?
那現在還有什麼補救措施嗎?





2012-10-05 10:28 發佈

frankest wrote:
小弟家人前二日騎機車...(恕刪)


不用看監視器嗎? 我上次看了2個小時眼睛都脫窗了
frankest wrote:
小弟家人前二日騎機車...(恕刪)


那你要有好幾年 跑警局 跑法院 的心理準備 因為有人連自己包包內有多少卡都不知道


還有一些人是連信用卡的緊急掛失電話號碼都不知道! 因為只看卡片背後 從頭到尾都沒有記電話號碼

所以習慣包包內只放 必要的東西 重點是看好自己的包包
frankest wrote:
遺失物品的證明單...(恕刪)


明明是被偷竊盜
他硬給你開遺失

這叫吃案~~

來~
這支警政署督察室電話給你 02-2394-3644
馬上他就會重新找妳做筆錄








frankest wrote:
小弟家人前二日騎機車在路上買麵~
結帳時包包忘了拿下來~放在機車的腳踏墊上~
離開約不到20秒~回頭皮包就被偷了~
(家人表示有餘光有見到一台機車衝過來~拿走車上的東西)
隨即就馬上報警~
可是到了警局問了一堆問題~
叫我們把信用卡、提款卡掛失~
花了四個小時~只有開了遺失物品的證明單~
這樣的程序不知道有沒有問題~
是不是一定要開立三聯單才表示警察有受理呢?
那現在還有什麼補救措施嗎?..(恕刪)


又見吃案, 你這樣只有報失物品。
不是報竊盜,報案應該要有三連單~

台灣報案時常這樣,都希望大事化小,怕麻煩。

車禍 警員到了,第一個問要不要私下和解,還沒畫線就會叫你先移車,移動現場 滿無言的~~~
我也是愈想愈不對~
這個跟遺失真的差很多~
而且也沒要我們看監視器~
也沒拿到三聯單~
只說七天內會跟我們聯繫~
謝謝上面有大大提供的警政署電話~
我們會打過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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