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失業率高 底薪低 經濟不景氣 罪魁禍首是加班責任制
每8個員工每天加班2小時 社會上就有2個人失業
每8個員工每天加班4小時 社會上就有4個人失業
而且每天加班4或5個小時的公司一大堆
有更多的公司是責任制 等於沒有加班費
試問台灣有多少員工是準時打卡下班的
多少員工是沒有周休2日 是月休不到8天的
可以這麼說 超時責任制不領加班費 等於害了另一個人失業
當你每天超時工作 每天的生活只剩下上班回家睡覺上班回家睡覺
你還有多餘的時間去逛百貨公司 去看場電影 去跟朋友吃吃喝喝嗎?
失業的人 縮衣節食都來不及 有辦法額外的消費嗎?
當社會上金錢不流動 經濟就不景氣 整個循環到公司必須壓榨員工節省成本
這樣循環下去台灣會有希望嗎?
政府不如設好勞工的工作時數 並嚴格查緝 真的嚴格而不是說說而已
比起治標不治本的規定最低基本工資等等.. 還好太多了
台灣的老闆也應該改改觀念 準時把工作做完的員工 比加班3.4個小時才把工作做完的員工好太多吧
如台灣的老闆的觀念不改 景氣狀況越差 到頭來還是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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