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系統廠,不算小,一年營收超過300億台幣,有股票上市。
依照公司規定,第一年沒特休,只能請事假或病假。事假扣全薪,病假扣半薪。
第二年,依照去年上班比例給假。例如去年3月報到,第二年的特休假就只有 7x(9/12) = 5.25天
第三年,則沒照比例算(因為去年一整年都有上班),就是7+1 = 8天了。
我們都是責任制,說實在,project的schedule都訂好的,並不會因為員工請假,project deadline就往後延。
所以,公司給假給的很摳,不知道在想啥。
有時候想休息,或是回南部幾天,還是要去辦事情,當然都得請假。
請了假,由於是責任制,project時間到該完成,還是得完成,並不會因為假,而延後。
上班得打卡,遲到要扣假,假扣完了,就扣薪。

下班呢,就是完全責任制的精神......
隔壁同事後來有到了外商,他說:第一年的不扣薪假,就超過了20天。
當然,仍是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