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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硬起來:兩次酒駕直接去關...

以往全國評比基隆都在後面這次真的是搏到版面,這位檢察官有氣魄,5年兩次酒駕直接去關。
5年2次時間太長,改成凡酒駕1次者關半年2次者1年以此類推..
不過監獄空位會不會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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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有看報紙內容說到:檢察官有自己的權限可以去做,那麼全台檢察官也都來這套..基隆都可以那麼五都也該以身作則強力執行吧


檢察官硬起來:兩次酒駕直接去關...
2012-09-26 21: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檢察官 酒駕
Mask1491 wrote:
以往全國評比基隆都在後面這次真的是搏到版面,這位檢察官有氣魄,兩次酒駕直接去關.應該全面實施才對。
不過監獄空位會不會爆滿?
(恕刪)




政府應該
在無人島蓋監獄
誰沒巴庫誰倒楣...有巴庫酒駕到死也沒事~~~

Mask1491 wrote:
以往全國評比基隆都在...(恕刪)


贊啦!!!!!!!!!!!!!!
對岸國家是接直抓去關…管你幾次…
躲在車裡不吹氣,車窗直接打破抓下來…

這點做的比我們好!!
Go to Mongolia.

Jackou wrote:
對岸國家是接直抓去關...(恕刪)

做的這麼徹底那真不錯,台灣需要強制的改革

NeN4 wrote:
誰沒巴庫誰倒楣......(恕刪)


沒後台就叫倒楣? 被酒駕撞到的人才叫倒楣吧.

如果這樣有嚇阻效果,也未嘗不是好事.
當酒駕的人員來越少後,這些後台夠硬的就越有機會被爆出來,
一方面減少酒駕,一方面更可以揪出那些專門搞關係的.

不然像現在三天二頭就酒駕肇事的新聞,就會比較好嗎?
扔到釣魚島上關三年,然後每天對日艦喊"釣魚島是我們的"!! 這個主意不錯

cman4434 wrote:
扔到釣魚島上關三年,...(恕刪)

還沒上去先被丟在海裡淹死
酒駕一次就直接關絕對是正確的做法,不然有錢的人都用錢視法律如糞土,而法律只更凸顯
平民老百姓與有錢人處於不同的遊戲規則,光是酒駕想在立法院提案的次數? 官員表示: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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