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b5378 wrote:先生有工作,只能保在先生的名下,不能自行到公所加保目前健保制度就是這樣,沒辦法...(恕刪) 可以的。但你必須向健保局臨櫃辦事員說明為何不加保在先生名下,比如說....夫妻感情不佳、分居等等的理由,屆時健保局臨櫃辦事員會給你張聲明書,勾選為何不加保在先生名下的理由,即可順利加保在區公所下。
elmo1986 wrote:本人從公司離職了,失...(恕刪) 1.可以自己加到那些五花八門的職業工會,聽說最近有在抓勞保部份..但我身邊不少朋友都這樣保也沒聽說有事~隨便找一家問就知道~~2.加保到妳先生公司底下,金額就跟妳先生一樣~差多少自己按一下計算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