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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閒聊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在汽車格突然迴轉且未打燈的汽車撞到

整個人在地上滾了幾圈

身體多處擦傷而且嘴巴就變香腸了

後續跟對方保險人員談修理機車

但是對方保險人員好像要和解才修理

並說我們也要付一點責任 (當然保險這方面我就不清楚了)

所以有誰比較清楚這部份的流程嗎?

不然感覺都被肇事者那方牽著走

連電話都是我方打過去的
2012-09-11 22:42 發佈

fivacar wrote: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恕刪)


先去醫院拿驗傷單先,和解金額不滿意就去告對方過失傷害,

讓對方背條前科也好。


fivacar wrote: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恕刪)


和解 看他們要賠多少阿 一碼歸一碼 受傷和解跟修車不一樣喔分開談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別急著和解


fivacar wrote: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fivacar wrote: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恕刪)


正確的方法是...

被撞到的當時, 無論受傷大小, 一定要躺在地上不要起來, 即使有人扶也是

然後等救護車來, 送去醫院住個几天, 什麼檢查都要做!

別忘了看精神科!


然後跟對方求償個六位數賠償!








話說今天聽到一個被狗輕微抓傷, 也要搭救護車的...
wyn1 wrote:
先去醫院拿驗傷單先,...(恕刪)


有這個傾向

因為感覺肇事者一點都不積極

至少電話要先打來

但是連這點都做不到


海斯勒 wrote:
和解 看他們要賠多少...(恕刪)


修車和解和受傷和解

是不同的??

我不太懂這個意思


sony9 wrote:
別急著和解...(恕刪)


一點也不急
zola wrote:
正確的方法是...
...(恕刪)


滾到對向車道了

這樣會變屍體耶...

fivacar wrote:
有這個傾向

因為感...(恕刪)


要和解才要修車 不要到時候和解了 拿到只是修車費或是受傷的醫藥費其中一樣

要就醫藥費跟修車費分開算 到時候要他們一次付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要和解才要修車 不要...(恕刪)


我懂了

fivacar wrote:
今天家人騎車被一台停...(恕刪)


直接跟警察說你要提過失傷害告訴 , 請他們把案件移送到地檢署 .
接下來你們就可以在家裡以逸待勞 , 讓他人懇求你和解了 !
這是你的權益 , 別浪費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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