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隻小熊 wrote:請問,為什麼公司會訂下試用時期不算入年資,這是不是勞方自已的年資嗎?為什麼公司要這樣?正式後也沒把試用的三個月加到年資,是要我們多賺三個月的錢嗎? 新手上路...公司條件不好...暫時也沒有公司收留你....何不試用3個月 騎驢找馬...我剛退伍..做過的工作...服務生..有趣...送便當..騎車兜風.....夜店調酒...好玩又能...嘿嘿嘿辦公室職員....(喝茶看報紙這種) 賣咖啡做點小點心...這個也很有趣....最後家裡看不下去了.....開店吧我就回來了....還年輕.....去經歷吧
mingchao_liu wrote:先不要簽!不要為了一...(恕刪) 哈哈~那在我這的工業區可能不好找工作了~micli1973 wrote:新手上路...公司條...(恕刪) 是阿~求有在自已努力求好!可是為什麼他們要偷這三個月的年資?
洗洗 wrote: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恕刪) 難怪「有些」小企業都是40+的人...glay6869 wrote:有些大公司就是喜歡這...(恕刪) 大公司也敢這樣嗎?聽說小公司倒是會延後加保,還是出事時馬上加保,大公司還要面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