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又被抓去當替代役,
原本的工作也先留職停薪,也因為目前當替代役時間太多了,
所以終於有時間靜下心來思考一下之後的出路了,
當兵前在手機報上一家蠻有名的手機店當店長,(馬開頭的><)
負責6家店,薪水3k出頭(少的可憐啊
)早上動不動就提前上班開會(11點上班).下班後又常常留到1.2點甚至3.4點(10點下班)
這些多的加班時間是不計薪的,我本來對公司前景很看好,
但後來發現,常常都只是看的到吃不到的大餅><
去年還沒領到獎金跟年終,整整12個月都在領那不到3萬的薪水,
或許大家覺得很納悶不是3萬出頭嗎?薪資單是這樣打,
但公司的損失都是要員工自行負擔,加上我是代理區店長,
所以底下有人被扣錢,我也必須連帶罰扣一半

等於我就算不做錯,有一個人出錯我也是要被扣錢,
我一直都是用學經驗來安慰自己,畢竟那麼年輕,
公司肯給機會給我是很難得的機會,加上公司現在發展不錯,
所以死撐到女友都跑了,身體也變差了(才25歲一推毛病
)我還是對公司不離不棄,這次政府給我開了一次很大的玩笑,
竟然驗退資料不見,要我重新回去當兵從驗

但也剛好讓我閑下來有機會想想,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就是開服飾店,
我到底要放棄回去原本的公司,職位跟年資等等是考量而且我住公司不用花房租錢,
還是去服飾店學習,朋友介紹的2k出頭可抽微薄的獎金而且每個月多出房租的開銷(台北房子真貴阿
)請各位給點意見,我到底是要往夢想去發展?還是要向現實低頭,繼續做原本的工作?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