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都會有1~3名客人加完油忘記帶錢,大部份客人都把車旁邊自行走去超商領錢付款。
但有少數客人加完油說「我忘了帶錢,回去拿!」有時口氣還比流氓還殺啊

若遇到這樣忘記帶錢的客人,我們都會請客人填寫切結書,
請客人寫自已的身份證字號、姓名、電話、地址等等。
早期是還會請客人押證件,但總公司說這樣是不允許的~
那好了,客人開車離開後就選擇性遺忘這件事,我們去電請客人回來付錢時,
有的是敷衍一下說晚點會去付錢,或是電話連接都不接。
領班帶著切結書去派出所報案時,受理人員似乎口氣不太好,
警方認為需要由加油站的負責人出面報案才對,
因為油品的損失是連結到負責人那邊,跟底下的工讀生、領班沒有關係。
領班回補了一句,客人加油不帶錢都是領班和工讀生自已拿錢來補!
受理人員才摸摸鼻子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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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上述問題,到底能否扣住客人證件等他回來付錢呢?
若遇到這樣的問題,除了寫結切書外還有其他辦法可行嗎?
我待的是私人加油站,在公司立場上,今天賣多少油就該繳多少錢回來,
任何金錢上的損失都是由我們自已拿錢來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