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上依法規定不能停車,只是個人覺得是不是真的要這麼沒人情味
首先,昨晚我發過文問勞保的事情
但最後我決定還是看中醫,畢竟只是腳扭傷
看中醫推拿會比較快好(從以前母親或者學校受傷時的經驗
我看中醫的地方位於中壢中山東路二段的五十嵐隔壁
剛剛出門時候,下雨了,心急時不知道該怎麼辦
看完中醫包紮一定會淋到雨,我想說看好醫生如果還下雨
就拿塑膠袋把我腳踝包起來應該就可以了
我到定點時候,雨還在下
在騎樓上或者路旁沒有任何停車位
我當時看到一個地方
就是下圖這裡

我當下想法認為
我整個靠牆,沒檔到進出車輛
我也想說我看個醫生15分鐘結束
如果我看完醫生那邊也淋不到雨,塑膠袋包一包斜坡下了可以直接走
當然我明顯知道這裡是五十嵐門口
我也不是說白停,我跟他買了一杯鮮甚麼綠的(不怎麼好喝)
一杯還需要55元..
後來她錢還沒找,飲料再用
我就先去掛號(第一次到這家看)
掛好號出來我的車明顯被移位
被移到下圖

是橫向停的,停在走道中間
明顯檔到其他停車車輛
我當下去問五十嵐的小姐(明顯過30,第一眼看到她,她給我就是那種精明能幹的女人,像老闆娘)
我:小姐,車子借我停一下好不好,我看個醫生馬上回來
小姐:不行,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那我這邊都停滿車了(臉色超臭)
我:小姐,我只是看個醫生,拜託一下
小姐:沒辦法就是沒辦法(臉色依然很臭)
我:那算了,沒關係
我當下心裡不是很開心
對,我騎樓停車,我違規,但我只是看個醫生
我也跟你買杯飲料,跟你說我看完醫生馬上走
你也看到我在跛腳走路,結果我還是得再去找車位
就算警察來開單,這種情況警察也是會有人情味稍微放人走
最後幸運的是,看完醫生沒下雨了
但是心裡卻是一肚子火
以上只是純發洩
打擾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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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正義魔人看清楚文章
我是在敘述整件事情
跟明理不明理沒任何關係
剛發文的時候我最後也有打上我是在抱怨
總是有你這種魔人在斷章取義
我也沒說不給我停就是爛店家
請別在那畫蛇添足
我只說沒人情味
重點在於
我跟她買飲料->下雨天->我腳扭傷剛好順勢騎上去停那邊不用移車、很近不用走遠、看醫生沒多久
->原本預計看完醫生有下雨腳要套塑膠袋->請她借我停一下
就只有這樣,這麼簡單的邏輯很難懂嗎
還是你想要我說,我是去殺人放火?就是要給我停?
還是你想要我說,我就是路霸,幹譙對方三字經給我停?
再說一次,我腳扭傷,是否能稍微體諒一下不太能移車,腳很痛也不太能走
我也買杯飲料,借我停車看個醫生,行行好
一定要說這麼白?
還是一定要被統兩刀才算很嚴重?
看法依然一樣
你可以選擇不借停,我可以認為你沒人情味
至少我不是白停,還很客氣跟你買杯飲料
只是因為我腳扭傷,走路腳會痛,請你讓我看個醫生
看完醫生我馬上走,也不是借停好幾個小時
總是有人搞不清楚
這就跟在路上看到車禍,心地好的人會上前幫
我受傷請店家幫個忙,在騎樓停車我違規
在情,我自認我沒錯



看好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