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是因為彼此個性不合,經考慮後,和平協議離婚,並沒有發生爭吵目前保持著朋友關係,偶爾還是會連繫關心彼此近況但是又擔心以後再婚時,老婆知道後會吃醋所以這樣是否恰當呢?以後是否該向下任老婆坦白和前妻的朋友關係,還是要保守密秘?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跟前妻保持朋友關係,是有必要的,如果你們之間有小孩,小孩不管是歸男方或歸女方,另一方都會有那個需要去探視小孩,所以不跟前妻聯絡,那又要如何探視小孩???但是,如果兩人之間並未生有小孩,我覺得就讓前妻從此在你的人生中消失、蒸發,這樣比較好!既然離了婚了,就沒有必要再聯絡了,連朋友都不要再當了,這樣對彼此未來的伴侶比較公平。
想再婚, 前段又沒有子女, 建議還是保持距離, 雖不必當作陌生人, 但沒必要還是少接觸, 自己心中坦蕩, 但別人不一定也這樣認為, 避嫌比有無這位朋友來的重要, 至於保守秘密, 既然少接觸, 也就沒什麼朋友關係好保密, 而曾有婚姻關係, 不建議保密, 這是事實有紀錄, 況且也不可能瞞天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