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現住的社區管委會委員間起內鬨.
其中一邊靠著人多要罷免主委, 所以常常在電梯與公告欄自行亂貼一些不雅(咒罵)的文字.
小弟在今日外出買早餐時在電梯裡發現又被亂貼, 因為已經很多次了, 我看不下去所以把它拿下來.
原本以為只有正面那些543的想說算了, 但是無意間發現背面印著以下這段文字:
這是用訃文信封印的, 你想撕就撕, 恭喜你又中獎了
不曉得這段人字構不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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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
提告的前幾天先去看精神科,說心靈受創很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