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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遇到教召......怎麼辦><

訂婚日期早在今年三月就訂好了
當時也順便訂了餐廳~
(因為年底好日子就那幾天 大家都選假日結婚 餐廳不好訂..)


但是...昨天收到了教召的單子
教召最後一天剛好是訂婚日

打電話問了好多個單位
司令部 區公所兵役課 等等..
最後都會推到後執部

然後後執部唯一一位負責的小姐
不管你問他什麼 他都是回答: 先去報到下了部隊再請假
我在網路上有查過有人事先拿著喜帖去請假
我想多問一些有無可以先以書面文件請假的相關資訊
他只是更大聲的強調:先去報到下了部隊再請假

因為有問到 訂婚不在可請假的範圍內
可准假的範圍是 歸寧+結婚.....
但現在女方都是請訂婚的比較多
我們那天早上儀式訂婚中午宴客(約有15桌)


真的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去報到
因為訂婚並不在我問到的可請假範圍

真的很怕他進去會直到他教召完才放人
那訂婚那天就.......................................



請大家幫幫忙 提供有成功請假的例子
2012-08-14 10:26 發佈
sherry wine wrote:
訂婚日期早在今年三月...(恕刪)


演習使同作戰 還想請假 別人眼睛瞎了還不能看醫生

開玩笑的 先恭喜喔 早生貴子 樓下的解答吧
找地方代表處理比較快
或者是直接找蘋果爆料
不然還是會先把你弄過去,到時候你不假外出
軍法審判不就更麻煩了,.,,,
您試看看請議員等級的民意代表出面,尋求直接不用去。
不過畢竟這是義務,建議您提出換梯次的要求。
如果成功,記得要取得不用去的書面證明。或是現場時記得錄音。

因為教召的執行單位可能不會知道他手頭的報到名單中你不用去。
所以他會以你未報到來移送。

以免事後因此而有更多的麻煩。
不想唸物理了...

sherry wine wrote:
真的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去報到
因為訂婚並不在我問到的可請假範圍...(恕刪)


這不是自打嘴巴,如果沒背景的話,就乖乖去報到吧

◎教召期間是否可請假,如何辦理?

◎應召員於召訓期間之一般事假,以「不准假」為原則;若因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應檢具證明,依國防部92年3月20日動勣字第92000212號令頒「國軍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期間休(請)假實施規定」請假,以1次為限,時數連續計算,不得分段實施(24小時為1天),並於離營前完成手續及官兵離營守法保證切結書。核准權責如后:

1.1天(含)以內者,由縣、市後備指揮官或旅長核准。

2.超逾1天(不含)以上者,須呈報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准。

法規資料


法規名稱:國軍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期間休(請)假實施規定 (民國 92 年 03 月 20 日 公發布)

請參考:http://pcstar.pixnet.net/blog/post/28635629-%5B%E7%BD%AE%E9%A0%82%5D%E5%AF%AB%E5%AE%8C%E9%80%99%E7%AF%87%E4%B8%8D%E7%9F%A5%E9%81%93%E5%BE%8C%E5%82%99%E5%8F%B8%E4%BB%A4%E9%83%A8%E6%9C%83%E4%B8%8D%E6%9C%83%E6%83%B3%E6%8C%96

建議買一張機票,教召第一天出國!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
1.患病不堪行動者。

2.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3.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4.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5.因事赴國外者。
6.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7.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8.其他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應召者。

◎當事人於收到召集令後,如符合兵役法第43條各款要項,需申請免除本次召集者,應於召訓前3天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辦,經審查後(不論是否符合申辦要件),均會以正式公文書(載明事由)函覆。

以8項去審查看看
或2....

就寫個...xxx於某年月日訂婚,因.....所以申請免除此次教召
證人..雙方父母,及里長...簽名...
(盡量找個稍具官方身份的人證明......)

進去再請假也可以...但是...
應召員於召訓期間之一般事假,以「不准假」為原則;若因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應檢具證明,依國防部92年3月20日動勣字第92000212號令頒「國軍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期間休(請)假實施規定」請假,以1次為限,時數連續計算,不得分段實施(24小時為1天),並於離營前完成手續及官兵離營守法保證切結書。核准權責如后:
1.1天(含)以內者,由縣、市後備指揮官或旅長核准。
2.超逾1天(不含)以上者,須呈報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准。

進去就請假?
跑公文不知要多久....

事前請一請啦....

sherry wine wrote:
訂婚日期早在今年三月...(恕刪)


請帶著喜帖製所屬後備司令部申請當次召集核免, 到那邊填一張核免申請書乙式兩份(通常是一張大A3兩邊簽名), 核免原因寫訂婚,並檢附喜帖(通常一~二週後就會收到核准公文)
雖然條文只列入結婚,但條文是死的,他們當初只考慮到男方的部分而未考慮文定(因為當兵是男生的事)
但現今環境狀況已不同, 訂、結婚通常都不會擋, 所以可以直接去後備申請.....

後執部???哪個單位啊!!申請單位應該是後備司令部(承辦人通常是動員官), 各後備申辦的地方通常都在各後備司令部的門口附近的辦公室.....打電話去通常是文書或是聘雇人員接的, 通常都講得很隨便(文書還比較不敢,如果是聘雇人員就.....), 只能說在那種單位,過太爽,爽爽做, 所以人沒到面前只是電話問常常推來推去
申請書去填下去就對了, 請她們依兵役法第43條第二款加註第八款第十項處理....不會不過.....(前人事官留)
sherry wine wrote:
訂婚日期早在今年三月...(恕刪)


去後備司令部問看看吧!

如果真不行 就得乖乖當阿兵哥了...




不然買張機票出國也行 這是最簡單的辦法了
重要公告:我不是懶猴家族,也不是天才家族的成員之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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