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執著的痴漢

昨天日本媒體報導:奈良縣一個52歲的上班族,在電車內當痴漢,被逮到警察局。

警察對他做筆錄的時候,他偷瞄了被害女性的紀錄,記住了女孩子的電話、住址。

未久,關在看守所的他,寄明信片給被害女子(25歲),內容寫著:「妳好漂亮,希望再見到妳。」

這痴漢,作得執迷不悟,甚至是無怨無悔呀!
2012-08-04 5: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痴漢

Laohou wrote:
昨天日本媒體報導:奈...(恕刪)


真是高手! 佩服阿!
如果這事情發生在台灣,
替他做筆錄的警察又要被罵翻天了,
然後該所所長跟分局長又要被調職,
民代開始要求該縣市的首長辭職負責,
明明最該被罰的痴漢反而沒人鳥。
這都是有妄想症了...
覺得我喜歡你~你也應該是喜歡我才對啊!!
為什麼你不喜歡我~~
然後把兩個人的美好,總總都構築好了~
明明連開始都沒有....
很多人都有這怪想法..該去看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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