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申請了新型及新發明兩種
但在這段期間 一直有跟事務局的人討論
得到幾點疑問
1. 新型發明好申請但 別人仿照你的概念時要提出技術報告 不然沒法去告對方
技術報告要另外走流程 另外收費 另外花個幾個月的時間
那新型只是個吸血用的嗎€?
2.新發明要三年左右的審查期, 現在科技跑這麼快 就算得到專利證書了也沒用了吧~~
而且要是別國人也申請相同東西 國內的智慧局也不會說能100%的保護我們 很多國家不承認我國專利
3.新型申請完要繳一堆費用到新發明時再換成給新發明繳....這些錢是用來乾嘛的? 沒保護力啊~
本來想說專利是用來保障自身的權利 但感覺到後來 這不是窮人玩的起的遊戲~~就算別人做了 你也要一直告不停 才可能會有錢 不然就是傾家蕩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