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其中一雙鞋的左腳後跟斷裂並有膠水黏著痕跡

以及鞋舌部分LOGO損壞,

趕緊向賣家提出反應,賣家於評價中承認後跟斷裂並自行黏著,但是在銷售之前以及賣場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這部分的嚴重瑕疵,且對於另外一個LOGO損壞的瑕疵完全否認。
初步與賣家協商,一開始答應退款5000元,後來又反悔改成4500元,再來就語帶威脅說已諮詢過律師及將會到警局備案~不接受任何金額的部分退款只接受商品退貨及全額退款,但是!如果收到退貨與當初發貨時貨況不符將不會給予任何退款並會向警局備案。
請問賣家事先並無告知商品有瑕疵還銷售~事後又只承認一部分瑕疵,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且賣家不願意並拒絕退部分款項,強迫買家先退貨,再以"退貨與本來物品狀況不一致"不予以退款並要脅要向法院提告,請問小弟該如何自保及自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