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的意見,
有個澳洲的台灣留學生從奇摩拍賣跟我購買兩件皮衣寄到澳洲,因當時皮衣在美國,
所以我請我美國朋友從美國透過美國郵局寄到澳洲,下標前我也告知買家運費是【實報
實銷】,裝箱後的重量11.6磅,箱子大小16*16*6英吋,我當時報價是使用美國郵局
Express Mail® International的快遞,不過運費102.25美金,後來買家決定使用
Priority Mail® International寄出,運費79.6美金(這也有追蹤碼),運費確認後買家又
討價還價只願意支付61.95美金,中間價差17.65美金我也接受我自己吸收。因運費
買家下標前已同意實報實銷,我也特地詢問買家是否要購買保險,以免包裹有遺失的風險
,買家回覆是按照他自己的寄送經驗是不會有問題的,所以那件包裹就從美國寄出。
現在查詢那件包裹的追蹤碼,最後的狀態停留在7/9號芝加哥
Processed Through Sort Facility,
http://0rz.tw/xK9dW
就一直沒消息,買家也說沒收到貨,請美國郵局查詢需要24天才會有結果,我想詢
問後續的處理問題??
假設最壞的打算包裹遺失,對我賣家而言,我大概只想把郵局的賠償金退給買家?因為我
爬文,有些包裹會流浪一兩個月買家才會收到,這包裹買家沒另外購買包險,賠償的
肯定是不多,那兩件皮衣是台幣三萬八賣出,但因所有寄送方式和保險都是依照買方的要求
所寄送,現在東西可能遺失,那後續的處理流程,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1. 因我也沒收到皮衣,我也不太想全額賠對方,但道義上買家沒收到包裹,所以我應該全額補償對方?
2. 買家可能也跟我一樣沒收到包裹,但也可能隔一兩個月才會收到,不過因寄送方式和保險均為買家所指定,所以賣家已盡義務做到寄出,買家需負擔包裹賠償方險,所以只要賠償對方美國郵局的補償金即可?
3. 如果選擇第二點,是否會有什麼法律上的爭議。
4. 想請問大家站在買家與賣家的立場,怎麼做會比較好?想聽聽大家的意件。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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