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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最低薪資 不是103元/H 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基本工資業經本會以100年9月6日勞動2字第1000132292號令發布修正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18,780元,每小時103元,並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生效。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2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最低不是應該要有103元/小時嗎?
怎麼還可以看到100元的
還是工讀生 可以低一點?

勞工最低薪資 不是103元/H 嗎?
2012-07-25 16:19 發佈
不遵守多的是,我家附近有72元的工讀生,

問她不覺得少嗎?她說這邊輕鬆,客人也不多,

又可以邊上班邊玩手機,還想要多少錢??

我只能說好像不管再低薪,都會有願意接受的人吧.......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這類的店家多的是.....
我老婆曾做過時薪75的工讀生
有天~店長說要幫她加薪時...
說的好像加很多一樣!
結果...時薪從75變成76.....

飛天又遁地 wrote:
不遵守多的是,我家附...(恕刪)


真沒想到
會有這樣的商家
之前還以為這規定一定要遵守
所以看到商家 很光明正大的貼出來 感到 不可思議
我太大驚小怪了
別鬧了 ............................................................................

hove wrote: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恕刪)


我之前做是85....
好汙辱人!!
給他左一巴..右一巴!!
在拿1元塞他菊花!!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這類的店家多的是.....(恕刪)
這種公司...
直接送勞工局檢舉就可以啦
勞工局接獲投訴 會直接打電話跟公司老闆講有員工檢舉他,接著就會跟老闆說解決的辦法 = 叫老闆跟員工溝通

台南工業區這種案例多的是,勞工局不會真的開罰大部分 因為老闆會說現在時機不好也沒賺乾脆結束關廠

hove wrote: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恕刪)


然後請不到人
再來01砲年輕人草莓

hove wrote: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恕刪)


違法了,但比這個金額還少的店家還不少,特別是南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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