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三)早上八點多警察打來告知父親早上七點在樓頂澆花意外摔落當場死亡....
而他掉落的地方實在太不合理了...爸爸在頂樓澆花澆了10幾年....會從那邊失足實在也很困難...
而我跟哥哥去年7月11日才搬出來住......發生意外的這天剛好是滿一年....
當時我們才搬出來沒幾天爸爸娶的大陸新娘隨後住進我家...真正登記結婚也不過才四個月....
而那位配偶說她早上6點50分出門去上班,我爸7點就摔落死亡...時間實在太靠近了...鄰居也說當天早上六點曾聽到他們在爭吵的聲音...
疑點一:那位配偶在民國92年曾辦過結婚來台..前夫也是不到一年死於意外,經那位配偶口中得知她前夫生前不但酗酒還常對她施暴...
疑點二:我奶奶是住家裡每年的夏天都會搬去基隆跟我姑姑住,7/7(六)才被接到基隆而已...四天後就發生意外....
疑點三:那位配偶說詞反反覆覆讓我們更加懷疑爸爸的死不只是意外這麼單純....而且當天她居然把現場東西收起來.....還裝傻說不知道不能收..
現在檢調認為有很多疑點所以事情還沒釐清前遺體還不能動只能先放冰櫃...如果還不能釐清才會進行解剖...
再來就是談遺產問題時得知那位配偶居然連我家房價是多少還有我爸保險金可以領多少都知道...還開口說她只要"兩百萬現金"就好....現在居然還一直打電話跟我們要爸爸的身分證給她說她要去辦除戶.....我認為這種種跡象都不是一般喪夫之婦該有的行為....而且跟她在談的過程中她一直在打電話說著我們聽不懂的大陸語言....我們懷疑有人在指點她該怎麼做.......
爸爸的死亡證明都還沒下來...我想知道那位配偶現在一直要我爸的身分證到底要去辦什麼??
慵懶喵 wrote:
7/11(三)早上八...(恕刪)
照道理說如果你對於長輩的死因存有疑慮
那麼就該在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遺體時就該提出異議
如果死因為墬樓,可在筆錄時提出相關疑問告知檢查官
並提出有他殺之嫌疑
外籍配偶如果在此時提出遺產的分配
不代表她有涉案,
只建議以錄音採證或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其涉嫌程度
身分證此時應該是無任何效力,
此時應該是以死亡證明書以利證明
但不排除可用身分證處理其他事項
<<請將所有死亡證明書份數牢牢掌握在手中>>
如果害怕讓外籍配偶奪產
可先找代書或相關法律人員
清查所有遺產登記造冊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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