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發布時間已經過了一年了
可是時間才發現:
一、台灣警察真的是可憐,要是國外就那些不服取締的被制伏在地上
二、警察先生的槍....應該只有第一顆是空包彈
其他...應該都是實彈,還是其實都是空包彈

(只要打到人管他是好還是壞,都會出事情,不如空包彈放多點)
三、現在的人其實滿懂得“表張”自己的權益的,這是好還是壞呢?
感想就是,台灣其實是人治的社會,如果開槍,只有下場被民代電死你這個小警察;說你濫用職權。
不過還好他沒開,只是對空拼命的撒子彈,不然...就會跟這個案件一樣偷開老爸車 拒檢撞傷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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