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二張法院傳票要求出庭!!

剛剛收到兩張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刑事傳票平信,要求下下星期前往高雄出庭,兩庭的出庭時間相差半個鐘頭。
案由是著作權法案件,分別是不同股處理,第一案是告訴代裡人,第二案是告訴人。

第一張備註寫著1.帶同證人、證據資料到庭,2.到庭前先試行和解。
第二張只寫著 務必到庭。

這是關於我著作的設計圖稿商品,被人大量仿製生產出售,被告人辯稱這是他在大陸購買,而非蓄意仿製。

前幾個月保智大隊遠去高雄被告人那邊查獲了近千件仿製品。

有朋友有什麼建議嗎??
需要去高雄一趟嗎??
要注意哪些事項??
2012-07-05 19: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院傳票
兩庭只差半個小時,可能會延誤到第二庭出庭的時間吧?

能到場一定要到場,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上面寫說務必到庭,那就一定要到場吧?)

公文封上的河東路188號是正門,後門是在市中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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