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黑店~欺負殘障人士

我姊因為腦部受過傷,造成一隻手一隻腳行動不便與思考不順,今天因為她與她仁愛學校
(專為殘障人士所設立的學校)的同學一起去同學會,下午去一間在彰化金馬路附近的叫"滿
庭芳"的一間KTV唱歌,她與她一位同學是騎電動車前往的,因為到達目的地後電動車快沒
電了,所以跟店家借電來充電,唱完KTV要回去的時候,店家把她們兩個叫住{喂喂喂,等
一下,妳們用了我們的電要付錢啊}{啊~只是跟你們借一會兒電而已啊}{不不不,電動車
充電可是很耗電的}{那總共要多少錢~}{算妳們$500好了}我的天啊,電動車充個
電而以也沒充多久竟然收她們$500,要不是因為我姊她們因為腦部受過傷,無法像平常人
那樣能夠自然的應對,不然早就跟店家他們理論起來了,這個社會真是.......這個無
能的政府給予殘障者的福利已經激乎快沒了,我姊從仁愛學校畢業到現在已經5~6年了還
沒找到工作呢,這個社會還處處佔殘障人士的便宜~~~真是.....XXX
2004-06-06 21: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黑店 殘障人士
彰化金馬路
前女友住那裡

廢話不多說
現在遇到這種情形要找記者申訴比較有效
尤其是蘋果日報及壹週刊
老實說
現在警察不可靠
前年朋友在台中找工作被騙錢
陪她去報警
但是歹徒到現在還沒抓到

儘管勞基法有規定
員工人數超過150人的企業及政府機關
必須雇用1位殘障人士
但是大多數政府機關及大公司寧願被罰鍰
也不要雇用殘障人士

不過還是建議到104或1111等求職網站找一下
有些公司願意雇用殘障人士或提供短期工作契約
尤其是外商比較多
自省跟進步都是屁話,賺錢才是王道
第一次聽過這麼過份的人
既然不甘願借電給人那就別借
到最後還要什麼錢,乞丐喔!

其實您當場就可以請警察或記者來處理
把事情搞大,讓他們知道這樣做根本太過分了!
或是請路人或客人憑憑理
普通人就算了,還欺負行動不方便的姐姐

發起網路抵制文,讓他們的惡名遠播!

姐姐最後還是給她錢了嗎?
這種店真的是太惡劣了,大家要抵制才行

AChiSnake wrote:
第一次聽過這麼過份的人
既然不甘願借電給人那就別借
到最後還要什麼錢,乞丐喔!

其實您當場就可以請警察或記者來處理
把事情搞大,讓他們知道這樣做根本太過分了!
或是請路人或客人憑憑理
普通人就算了,還欺負行動不方便的姐姐

發起網路抵制文,讓他們的惡名遠播!

姐姐最後還是給她錢了嗎?


嗯~最後還是給店家錢了~~~不然就不能回家了~
有關電動車充電提供一則信息....

我們的鄉鎮公所...或區公所應該都有設置電動機車充電站....以110伏特為主
這是環保署補助的....一些公營的收費風景區也該有....通常是設在服務中心門口附近
(這意味要先買票進入)......
我有改過電動腳踏車...台南縣跟南投的風景區用過好幾次..充電上沒問題...也不需得到誰答應即可自行使用,完全免費......不過,也遇過年久失修沒法使用的.
網上網下都有點吃力.... 喵!!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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