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本人前往大陸出差,2011,10,15 ~ 2012,3,2 回台因家中遭小偷無法再過去大陸
公司就調回台灣公司可是,降職與降薪,當然本人不答應,公司就用資遣把我資遣
本人在公司年資21年,在今年2012年3份被公司資遣
可是公司有修改退休辦法為20年,修改日期為2011年11月
可是公司沒有公告退休辦法有隱瞞事項
本人被資遣前與公司談判,公司負責人未出面,由公司顧問及總經理
出面談判
顧問是過世老總經理好友 目前總經理是前總經理女兒
還好我有錄音內容如下:
顧問: 我3不5時把你調來調去讓你受不了,意識就是要我自動離職
總經理: 星期一你去當守衛要做不做隨便你
本人: 你們說詞是違反勞基法 公司顧問及總經理就有不爽
談話就僵硬了
他們用威脅語氣讓我恐懼,才答應資遣,資遣後有疑問有15年追溯期可是我要問
後來得知退休辦法改為20年我也符合,所以退休與資遣金融差距很大
我們也有去勞工局調解但未達成協定
你們看法這樣上法院勝算有多大
顧問的來歷姓 沈 x x : 請看下列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05/32564173
如有不當請告知速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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