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到餐廳,每家餐廳一定都有提到要著收服務費的規定。吃起來可以好吃,但付起錢來好像怪怪的,原本服務費是給予服務生的服務客人而給予,不過在台灣變成一種巧立名目的壞規定,大部份店家都有收一成的服務費,卻不見服務生的服務有多好。詭異的是大家都自然而然的接受了(?)讓這奇怪的歪風遍及全台灣的餐飲文化。請大家說說這看法~
瞬仔 wrote:每次到餐廳,每家餐廳...(恕刪) 以249吃到飽來說,客人吃2小時,10位客人,服務費250,員工薪水時薪125,但是不可能這麼高阿那399 499 539 599 639的服務費就是牟取暴利!一個服務生如果只服務3張桌子,那就真的是見鬼了!少說也4張桌子,一張桌子4位,16位,好不好賺!但服務生的薪水也沒有比較高阿!這裡就是一般大眾認為的服務費範疇,僅限於服務生但服務費其實是內場+外場+管理者16個客人:1個服務生:1個廚師249 10% 25*16=400 2個員工*2個小時=400就是真相 時薪100圓
這"服務費"說穿了只不過是變相漲價的理由罷了,服務費是由西方外國傳進來的習俗,以前東方國家根本沒這一套。老實說餐廳裡除了端端盤子送菜之外,所謂服務大多只是送送茶水紙巾之類,就要加收一成服務費,真是很貴,如果一桌3000來算,服務費就要300,不如改為有需要自己動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