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筆公款由來是爺爺過世後的遺產及辦完喪禮剩餘奠儀金.總額約6.70萬)
(父親說他約略記得他應該有近20萬在公款裡)
她甚至還說.後來剩餘的公款都放在母親那裡...人都不在了.這找誰問阿?(別叫我去觀落陰阿...
)問題是家族裡大小事都是二伯母在處理.大家也都說錢是她在保管.更何況.如果錢是母親在保管.又何須向她借支呢?

想請教問題一:關於這點.如果伯母主張要我們反還.是否合理.或於法有據?
2.家族共同持有的一筆土地前陣子進行了重劃.分割土地時二伯母又很熱心的當起大家的委託人.此時有一筆地上物補償金約70多萬下來了.每戶分得約13萬.但她不打算分給大家.因為她說錢她先保管.將來分割土地時會用的到.....父執輩等也不好意思多說.
上星期我要去辦理土地分割過戶.代書說金額為20萬.父親請二伯母支付.但她以問題1.母親借款的理由拒絕支付.而其他叔.伯請她支付她也不願意.只說要大家先行自負.她保管的那筆錢必須留作後續使用..(哪還有後續啊..?大家都快瘋了)

想請教問題二:她這樣是涉及侵占還是其他?如有.小弟能如何做呢?
懇請賜教!
小弟找了半天不知發在這版對不對.有誤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