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趁運動體適能測體脂肪時動手解我女朋友的內衣, 這很確定是性騷擾了吧!!

之後有多位女同學上法院作證, 陳訴被性騷擾的經歷
最後這個人被法院確定性騷擾成立, 判刑半年的樣子
最近, 大概是他走投無路了吧 ( 被解職, 又面臨刑罰...)
竟然上法院反告我女友和其他女同學做偽証!
法院也竟然受理了, 警察(or 檢查官) 要約談 "被告"調查, 去法院的車馬費還要自理 (不同縣巿)
幾個小女生被這樣一搞, 心理壓力都很大, 都很怕被他告成功
雖然我跟我前女友已分手, 但聽說這樣的事情也還是很生氣, 怎麼會有這樣的爛人呀~~

是告訴她不要怕, 我們有事實可以站得住腳
但我還是擔心這幾個小女生涉世未深, 一緊張說錯話怎麼辦~~
所以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 我們可不可以反告他誣告, 要求精神賠償, 讓這種爛人接受應有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