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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重視性侵犯假釋後再犯的社會問題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新聞就會播出,

有性侵前科的人,又再犯案了,雖然不是每次都再犯強姦(這次桃園黃性侵前科犯就不是犯性侵罪)

但至少都會犯刑案

有些性侵前科還會殺死人,例如上次一個國中女生就被性侵前科殺死....

應該要有個機構,研究一下,歷年來,有性侵前科,假釋出獄後,再犯的比率有多少?

因為,性侵犯幾乎幾年就出獄,

重點放在獄中,如何教導性侵犯,尊重女性,

等出獄後,不要再隨便性侵女生

2012-05-22 10: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會問題

queena炮嫂 wrote: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準備把 人權 抬出來中
這種討論也討論好多次了.
偏偏最後也都沒用..
在台灣最重要的一件事.
就是千萬不要淪為受害者.
因為受害者根本無人權可言.
加害者反倒受到重重保護....
queena炮嫂 wrote: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參考SVP法令
Sexually violent predator ACT
性暴力犯罪者法令
有沒有效?吃過肉的掠食者會願意吃素嗎?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queena炮嫂 wrote: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樓主建議

《因為,性侵犯幾乎幾年就出獄,重點放在獄中,如何教導性侵犯,尊重女性,等出獄後,不要再隨便性侵女生》


可是此案是殺人搶劫與性侵無關哩!
前面建議沒用,就算去勢也可能犯其他刑案
所以?????
唉!

還是自己提高警覺吧,尤其獨自行動時,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女性建議身邊隨身帶哨子

queena炮嫂 wrote: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有些人根本不見棺材不掉淚,要他改,除非下輩子吧

queena炮嫂 wrote:
幾乎每隔一陣子,社會...(恕刪)




只有壞人有人權。好人和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


人權團體眾大大們,是這麼說的,沒錯吧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udu55 wrote:
只有壞人有人權。好人和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
人權團體眾大大們,是這麼說的,沒錯吧 !! ...(恕刪)


廢死聯盟的應該要好好的去跟法官上上課
以後性侵判罰鍰就好了

判個10年,然後坐3.5年就假釋出來,一點用處都沒有
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
直接判罰鍰,錢繳一繳看是要拿來買監視器還是擴充警力,還比較實際

一個21歲就犯性侵的犯人,我們尊重他的人權
一個34歲正值青壯的校園教師,那他人權呢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
判決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選擇輕判了,那你的責任呢
決定獲得假釋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你負責審視,簽字同意,那你的責任呢

"無需負擔責任的權力,就沒有人會重視它"

mark0826 wrote:
判決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選擇輕判了,那你的責任呢
決定獲得假釋的法官為什麼不須承擔任何責任,你負責審視,簽字同意,那你的責任呢


他們都是依法行政啊
你能拿他怎辦
只要精蟲鑽腦,學過任何文明道理都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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