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主張罰金應隨物價波動調整

個人主張罰金應隨物價波動調整。

剛剛看奇摩新聞提到有人攻頂玉山後在石碑上寫上「登頂成功」,還被署名「思薇爾」的字樣,

比對入山時間居然沒有人承認。

最扯的是玉管處人員表示,在國家公園範圍內,如果有在一些植物,如樹幹上或是在岩石上刻字,

會依國家公園法開罰1000元以下罰鍰並要求破壞者恢復原狀。

都有錢有閒爬玉山還會缺這一千元嗎?

這罰款金額不知道是幾百年前訂的,那時一碗陽春麵應該才1元吧?
2012-05-16 22:45 發佈
罰多少錢不是重點

重點是要找到人阿

大家都死不承認

你能罰誰?
siwjo wrote:
個人主張罰金應隨物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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