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文,經了解,清官難斷家務事,背後其他複雜因素,想了解自行連去FB看!
FB影片
當然也要找到男方,最好讓小孩能親自表達意見,這樣才不讓別人認為女方是片面之詞
癥結點在錢的話,先衡量前夫經濟實力吧
經濟實力要是充足,小孩的撫養費是無可厚非的,我支持妳要討那一萬零五百
要是經濟實力不夠,判了也拿不到的心理準備要有
不管離婚與否,孩子都是兩人製造出來的,雙方都有責任提供小孩物質上的需求
而且我看了FB,原來原夫妻雙方都是老師
法官決定由雙方哪一邊撫養,確實是要以對小孩最佳利益來判決
一般而言七歲以下,多半是判給女方,所以這次為何這樣判給男方,不好單聽一方說詞
不過看FB內那些影片,小孩一直說爸爸騙人,不肯跟爸爸走等等,到是真的
至於為何如此,有沒有女方意志或誘導,到不是我能判斷的了
fdfdftr74 wrote:
此事情[非常簡單]
前夫因不滿每月需支付10500元的扶養費(至今我從未向他索討過扶養費),反過頭來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提出抗告
重點就在這
男方[早已經]說不要小孩給女方 但聽到要月付10500元[才翻臉]
而女方也說自己當老師經濟可以 小孩也有人帶沒問題
但卻因為這10500元跟男方吵
所以女方[也有問題]也為了錢
花這麼多時間跟精神搞這些 就簡單一句擺平
[女方是否可接受男方不用付任何金錢呢???]
若無法接
卻老是說多愛小孩 多為小孩犧牲 說男方一堆壞話 等等等等等
都是個屁~~~
請問~妳是沒談過戀愛嗎?
女人的心思是妳能琢磨的嗎?
拜託~至少也給點人生經歷先!
人家父母可都是教育界的翹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