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 難道真的都是每個法官有不同的個人見解嗎?

剛剛看了新聞
女子為了見母親最後一面
超速15公里被罰
女子事後提出異議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母親當晚過世
但法官還是裁罰
並提出公共生命安全為前提
駁回女子異議

我覺得法官沒錯
但只是同樣的類似事件有不同判例
法律這東西 挺沒說服力的

我記的前一陣子也有類似案例
好像最後撤銷罰單

為何感覺上類似案例
確有不同的結論產生呢
這樣子法律立足點何在
公平?公正?
還是一切建立在法官的心情上呢






2012-05-13 17:58 發佈
法官的自由心證太大了~要怎樣就怎樣~這是需要修法的

法官的自由心證~單純以陳水扁貪污案來看~甲法官收押收押在收押~但是報載乙法官卻是不認同~且認為必須交保~是否自由心證權太大~可以判生也可以判死~這一點為什麼不學習外國的陪審員制度(外國陪審員制度好像必須一致認同才可判刑~我們可以改良啊~改良成少數服從多數啊)法官只是根據陪審員有罪無罪處犯罪嫌疑人徒刑或當庭釋放~


以上是我提倡的~想不到真有"觀審制司院通過 人民也能當法官"這個制度~期待犯罪人能得到真正的審判~而不要由那些大部分不食人間煙火的審判人員~裁量其刑~致人民對司法喪失信心

隨便的藍 wrote:
剛剛看了新聞女子為了...(恕刪)


台灣司法審判制度取決於法官的「自由心證」比重非常的高。

個人也碰過類似情況但判決天差地遠的例子。

在沒修法前,就只能看自己的運氣了。
每個法官對同一法條的解讀方式都不同
就看你碰到的法官怎麼想了

只要法官敢寫理由

有罪的狀況都能變成無罪

無罪的狀況都能弄到有罪

法律算什麼???

法官才最大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隨便的藍 wrote:
我覺得法官沒錯
但只是同樣的類似事件有不同判例
法律這東西 挺沒說服力的

我記的前一陣子也有類似案例
好像最後撤銷罰單(恕刪)

你可能把判決與判例搞錯,判決祇有個案拘束力,
要成為判例須經過一定法定程序(議決與司法院公布)。
台灣判例制度於司法實務上見解為法源(不成文法),
對將來同類或類似案件之判決有其事實上及法律上拘束力,
即相同事件應相同處理有關,判決亦有受判例之拘束,
如違法違背判例不但使得人民對法律欠缺信賴,
亦會影響到法律規範社會秩序安定性最後被上級法院撤銷判決。
如果每個法官都判得完全一樣,
那真的有電腦就好。

鄉民每次都會說「乾脆交給電腦判就好」,
其實我也很希望鄉民趕快超越全球造出一台審判電腦,
以後臺灣的審判都交給電腦,
把法官全部解職,省下國家一大筆錢,
真是不宜樂乎啊~~!
一條法律,各自表述,這也不是現在才有的.
法官:法庭上我說了算,在法庭我就是王道
法官算什麼

台灣現在是
立法的可以不管自己立的法要求執法者彎曲法令
執法的跟據政商關係民代壓力自己解釋擴張法令
判法的可以自由心證見解不同法令隨之任意改變

記得后里都判要停工了
還能解釋是可以繼續蓋
還要人家繼續去告
只要沒人可以監督
法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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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就像社會小縮影
規定算什麼

本來口口聲聲說是普級網站
結果自己人卻搞出血腥暴露的成人畫面
規定可以隨自己解釋
自由心證才是至上法則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修羅1972 wrote:
想不到真有"觀審制司院通過 人民也能當法官"這個制度~期待犯罪人能得到真正的審判~而不要由那些大部分不食人間煙火的審判人員~裁量其刑~致人民對司法喪失信心


顯然的.....
大家根本就不知道那根本就是一個鬼制度......
如果有用就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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