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690830 wrote:据」,店員還真的開一張收据給我,品名:損壞的鞋架。這樣是應當的嗎?之前從未發生過賠鞋架的事情。過20樓我就PO收据上來。 弄壞東西不用賠嗎??不過你老婆有確認東西是他弄壞的嗎??此外為何要滿20樓才PO收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