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聽聞一個與小三和遺產有關的五四三
事情的大意是醬子的...

某甲已過世, 過世前約半年~一年前不明原因離了元配另娶小三(某甲為公務員, 有退休俸和18%)
OX@#%$&*... 略過

分財產的時候, 某甲三個子女與其父小三配偶協議分了遺產...
光陰似箭... 過了六年
某金融機構寄來一封通知書, 寄到某甲原籍地址(三姑六婆中的主角也就是某甲之子, 當時與現在跟某甲同戶籍)
內容是某甲存摺有一筆錢, 已經即將屆滿五年未有進出, 促請繼續或結清帳戶
據說原本不以為意, 後來慢慢的仔細想, 存款最後一次異動, 是某甲死亡一年後的異動
也就是說, 當時"小三配偶"並未如實公佈某甲財產
於是就聯絡那個沒在聯絡的某甲小三配偶, 請她出來交代...
但是她卻說, 已經沒印象...
某甲之三個子女於是有意對那個小三配偶提出詐欺之告訴

以上...
這可以告詐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