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定要由駕駛座丟出垃圾才能罰?




   我的學妹在FB上po說道:『上禮拜非常的雞婆,不小心行車紀錄器拍到前面車輛亂丟像便當盒似的垃圾,我寄到"基隆環保局"去檢舉,今天環保局的人打給我說"由於垃圾非駕駛座(左方)丟出,所以無法罰,檢舉無效!!!』......想請問,是只有基隆這樣還是全台灣省都這樣?

   另外,只有開車的不能亂丟垃圾,其他人都可以囉?  那罰這個亂丟垃圾有啥意義?
2012-05-07 22: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駕駛座 垃圾

rythme0603 wrote:
   我的學妹在FB...(恕刪)


丟便當的是長官
賣便當的是主管

三貓之僕 wrote:
丟便當的是長官賣便當...(恕刪)




    
    合理的推論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