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交房的第一年收到房屋稅單,嚇了一大跳,竟要1萬3千多,各位不用懷疑,這房子過戶時早已辦了自用住宅了,大樓管委會發文詢問國稅局,說是因大樓造價高,又本棟社區在大馬路上,所以房屋稅較高,不合理處將會修改稅法.............都過了17年了,房屋稅法還是沒改,我市價300萬出頭的小房子稅金比我同事上千萬透天房子還要多好錢千元,唉~請問各位,可以去告國稅局瀆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