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禮拜到法院去做法律諮詢,諮詢結束後跑到法庭去旁聽,發現有個工作,在法庭裡面幫忙遞東西、錄音這些工作的"通譯席"我看好像都是僱員,並沒有需要特別的法律常識有聽說好像是叫什麼庭務員或錄事才對,想請教大家我要到哪裡應徵這職位呢?關於這工作的錄取條件有什麼限制?比如學歷、相關法律工作經驗還有既然是僱員,那薪水大約多少?想請大家幫忙,雖然法院實在不是什麼好地方但對這工作可以看盡人生百態實在很感興趣。PS我去的是台中法院感謝大家!!
據我所知庭務員就是開庭佈場、準備開庭所需物品的公務員錄事就是書記官的現場助理,一樣也是公務員要參加司法特考,都是五等考試記得去年庭務員還是錄事的錄取名額只有個位數錄取率不到1%這樣書記官跟錄事據說錄取後還要受訓打字速度,必須要及格而法院電腦系統有一種獨特的輸入法...這就要請專業人士回答了
小弟在法院當替代役我來說明一下法庭內有法官。不用多說吧書記官。打卷宗的打字數度要快一分鐘好像要120字(有點忘了,有錯請糾正)通常一次按三個鍵而且每年都要考有時打太慢會被法官or律師、當事人罵錄取率高但難考通譯。以前因為很多法官不懂台語所以有通譯這角色通常要會精通國台語還有客語還有手語都要大概懂但現在法官都懂台語了所以主要變成傳遞證物、筆錄之類成為法官與其他人的橋梁聽說現在不考了都考錄事了當原有通譯退休由錄事補上但不一定當通譯喔錄事大多都要接股幫書記官處理很多事物忙的勒庭務員。應該算很輕鬆的公務員以前都是派工友去當突然有天政府把所有當庭務員的工友升為公務員所以以前的公務員真是很進去現在進去就要考庭務員主要準備開庭的東西證物、卷宗的先前作業所以常常拿到槍、刀還聽說有沾血的棉被反正是證物都要拿管他是什麼
其實法院還有其它約僱可以選擇不一定要國考不過通常會考打字速度跟專業知識(筆試)、面試還是要有一定程度、這種名額跟缺只是暫時性..比較好的是約僱佐理員、心測員、檢驗員,一年一聘有興趣可以上司法院或多Google就會有你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