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跟廟會人員是同一夥!?

前兩週該廟宇夜間擾民行為,經報警後,警察推說是消防局管的,消防局推說是民政局,

民政局說要打1999,1999又說要請管區派出所前往規勸糾舉,然後就這樣不了了之。


昨夜(4/28)又一夜擾人清夢,約莫11點報警,警察在20分鐘左右才抵達,到了現場後,

與廟宇人員交談甚歡。尋問警員如何處置,他竟說:因為不知道是不是法規究竟如何,

所以無法規勸廟宇停止吵鬧或開罰。並說,該廟宇不是他們的轄區,所以無法"越區"越權行事。

....此舉合理懷疑有嚴重包庇之嫌




警察到場坐視不管,與廟宇人員嘻笑打罵

民政局,環保局,消防局,警察局互踢皮球,無人肯負責,無法提出相關法規佐證,

甚至有科員私下講說大台南合併後爆竹煙火管制條例已廢,無法可管,人手不足....

警察甚至在對話內容提到,不要管太多,因為民代會壓下來





【文化,是在有制度規範下的延續、流傳、執行,才叫文化,不然,這只能稱之為縱容,忽視,鄉愿罷了】


































2012-04-29 13: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 廟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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